各学校(幼儿园)、直属单位:
按照区政府办转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2011年清明节是 4 月 3 日 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 4 月 5 日 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 4 月 3 日 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 4 月 2 日 (星期六)上班。
请各单位学校合理安排好工作,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