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校(幼儿园)、直属单位:
按照区政府办转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1年“五一”劳动节的放假公休时间为 4 月 30 日 至 5 月 2 日 。
请各单位学校合理安排好工作,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
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